2005年12月2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安部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
徐京跃 陈菲

  针对12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发生特大火灾事故,造成26人死亡、11人受伤,公安部26日发出通报,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汲取火灾事故教训,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。
    公安部要求,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和《关于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》要求,重点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,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,狠抓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。
    公安部指出,元旦和春节前,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,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再进行认真全面检查。检查的重点是: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;安全疏散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;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建立健全;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;电器设备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;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;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等。
    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,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。对一时难以整改且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,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。对发生的火灾事故,要查清原因,根据情节轻重,依法严肃处理。
    公安部要求,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冬防工作中要深入一线,明确责任,强化督察,强化奖惩,强化责任追究。公安消防部队要做好一切灭火救援准备,做到一旦发生火灾,能够及时出动,有效处置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